專業律師
林長宇律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現為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以來一直致力于建筑工程及房地產領域的研究及實踐,擅長:建筑工程糾紛、房地產糾紛、國有土地轉讓糾紛、拆遷補償糾紛等辯護工作。是典型的學者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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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簽終生嗎
一、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簽終生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第二十一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承包到期后,土地應交回發包方處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請續期,發包方如果同意,則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另外《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轉只能在一定年限內進行,不能超過土地承包期限。所以土地的承包合同是不可以簽終生的。
二、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要具備哪些條款
承包合同的主要條款一般 應當包括:(1) 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 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包括水田、旱田、水面、果園、山林等)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等。(3)承包的期限和起止日期。這一條款是從簽訂合同到終止合同這一段時間所進行的明確約定。(4)承包土地的用途。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約定的用途或者項目不能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5)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6)違約責任。這一條款是對雙方當事人違反承包 合同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約定。比如,承包方對承包的土地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發包方不按時按質提 供服務等違約行為的發生。另外,合同也要對那些因發 生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作出約定。(7)其他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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